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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辖区内共同所有人变更)
日期:2018-08-09 17:1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办理;

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步:领取牌证。

收费标准

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汽车号牌100元;货车号牌50元;摩托车号牌35元;

行驶证工本费10元每本

收费依据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73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