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打击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在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辖区内新增交通电子监控设备用于交通违法抓拍,共计48处,特向社会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如下:
在以上区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采集。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