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科技力量管理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决定在交警支队四大队辖区内主要道路新增及重新调整7处交通电子监控设备用于交通违法抓拍,现将7处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向社会予以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