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拟启用全县142处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19年3月1日开始,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予以自动抓拍录入系统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4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如下: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