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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备案登记“最后期限”将至 下周开始,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可能被拘留
日期:2019-03-28 10:0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日报 字号:[ ]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我市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程中市民所关心的问题作了解读。

值得关注的是,3月31日后,我市将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如违反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交警部门表示,4月1日起,驾驶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上路,将有可能会被拘留。

“超标车”上路前 请登记备案

据了解,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进行备案登记后才可继续上路,行驶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也就说,经过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还剩33个月的使用期限。需要提醒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如在购买时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无需再次办理。

那未注册登记或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会如何处理?

市交警部门表示,在3月31日后,未经注册登记或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符合国标且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纳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作出处罚。“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将被记12分;无驾驶证的,可能会被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成年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国标车”有效期8年 建议购买车辆保险

对于市民较关注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问题,市交警部门也作出回应:经过备案登记的超标车和经过注册登记的国标车,不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但是驾驶未经备案登记的超标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如驾驶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相关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处罚。此外,交警部门提醒,虽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年检,但根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的登记信息有效期为8年,登记信息有效期届满后,车辆所有人可以在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牌点重新签注信息。

那么,电动自行车是否必须购买保险?市交警部门表示,不是强制要求,但鼓励购买。

根据交警部门数据显示,去年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了四成。交警部门建议,在购买防盗险的同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还可购买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为安全上一把锁。记者就此向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进行了咨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非车业务部的工作人员针对电动自行车保险算了一笔账:防盗险20元,第三者责任险4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40元,每年100元的保险费用,可让电动车驾驶人、他人多份安全保障。如40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人身伤亡赔付最高标准为5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000元。

9万辆库存“超标”车 将按二手车买卖

那么,新国标实施后,我市是否有举措防止销售店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

市经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从生产源头抓起,已全面禁止超标车的生产与销售。据了解,通过相关部门的前期排摸,我市有15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共有9万余辆“超标”车库存,交警部门已对其进行备案登记,并实施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这些超标车的售卖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而且只能作为二手车辆进行售卖。也就是说,如果市民现在购买的超标车,使用年限最多也只有33个月。

此外,“新国标”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3C认证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3C认证并流入市场。

在此期间,市民如果受骗购买了“超标”电动车该如何维权?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如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交警部门提醒,有关电动自行车相关事宜,市民也可拨打0577-88626661/0577-12123咨询。

敲黑板 划重点

1、 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行驶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还剩33个月使用期限。

2、 3月31日后,未注册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处罚: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将被记12分;无驾驶证的,可能会拘留。

3、 温州现有9万辆库存“超标”车,将作为二手车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