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永嘉县部分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19年4月25日起,对以下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按位有序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予以抄告或监控抓拍。
一、乌牛街道禁止机动车停放路段:
1、祥池农贸市场周边的市场南路、市场北路、祥豪路
2、王宅农贸市场周边道路
二、瓯北街道禁止机动车停放路段:
1、林一路全线
2、五星西路(五星路至五星中路路段)
三、上塘城区禁止机动车停放路段:
云嘉山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