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启用以下1处监控抓拍系统,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记分、罚款。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