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柳市中队接到报警称,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捷达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在现场发生纠纷。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发生碰撞的是一辆黑色越野车和一辆白色轿车,两名驾驶人正在争吵。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越野车驾驶人程某涉嫌酒驾。民警让程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程某拒不配合。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化验。
酒醒后,程某向民警交代,当晚他和家人在餐馆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21时30分许,程某吃完饭后将车交给未喝酒的妻子驾驶。由于妻子平时很少开车,驾驶技术生疏,途中多次熄火,引起后方车辆驾驶人不满。程某听见后方驾驶人言语过激,一时冲动与妻子调换了位置,驾车想去找对方争辩,途中不慎撞上对方轿车。
程某抽血化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目前,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