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起,温州铁路南站西广场站前道路及配套工程站前道路正式投入使用,并纳入温州铁路南站交通严管区域。
为进一步优化温州铁路南站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放或临时停车。
(二)在温州铁路南站西广场站前道路(第一层)全线设置禁停区域。
(三)在温州南站严管区域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四)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
杭州铁路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