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送字[2023] 第3303262300711596号
黄*满,性别:男,准驾车型:无,驾驶证号码:330326********0717,满于2022年11月08日04时52分,黄*满驾驶车牌号为PY553883的电动自行 车行至平阳县鳌江镇塘古北路58号前路段,实施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1)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依法作出公交决字[2023] 第3303262300711596号(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照相关法律规定向黄*满公告送达。限黄*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 58109502 联系人:项警官、白警官
单位地址:平阳县鳌江镇鳌江大道298号
平阳县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
2023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