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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涉案车辆通知书(YW2021030701)
日期:2024-03-28 16:5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2024年03月13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五中队单位执法人员(031881)、(031762)在温州市辖区鹿城区山福镇壬临线与临江西街路口处地点因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扣留(车架号码:YW2021030701其它特征:银色,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车辆,现依法予以结案,请车辆实际权利人带上相关证件手续前往一大队五中队(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戍浦南路2号 联系电话:0577-86419122)办理领取手续。

经公告6个月仍未取回车辆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变卖或者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

2024年 0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