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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实习期注销驾驶证未回收作废公告
日期:2024-03-08 16:4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条情形注销驾驶证,经邮政快递方式向机动车驾驶人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无果,现予以公告送达,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024年2月实习期注销驾驶证未回收作废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