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4月2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娄东大街与六虹桥交叉口 | ① |
2 | 瓯海大道与高桐路路口 | ②③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