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公告,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惠民路上陡门二组团公交车站前(违停)
①
2
蒲中路同人花园门口(违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