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我队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相关人员对车架号码为LCA01-09928的电动四轮车车辆类型进行了检验(测)、鉴定,检验(测)、鉴定意见是该车若上道路行驶,其车辆类型为微型载客汽车,在机动车范畴。
现将该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温公交(二)鉴告字[2024]第0008228号)公告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测)、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公告后3日内书面向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提出重新检验(测)、鉴定的申请。
特此告知。
附件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温汽学[2024]技鉴1282号)
告知人:徐警官 警号031327;郑警官 警号131117;
联系电话:0577-88396015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57弄7号
告知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