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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2025-06-10 15:4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大队辖区已启用6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设备类型

抓拍违法行为

1

G1523甬莞高速宁波方向274公里473米

公路卡口设备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未按规定在路肩上停车的;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2

G1523甬莞往宁波方向0293KM773M

公路卡口设备

3

G1523甬莞往宁波方向0299KM785M

公路卡口设备

4

G1523甬莞往宁波方向0309KM860M

公路卡口设备

5

G1523甬莞往福建方向0299KM292M

公路卡口设备

6

G1523甬莞往福建方向0308KM773M

公路卡口设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