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黄*南,身份证号:330324********1932
2025年06月17日,你所有
√无号牌车架号为FQ2021020177的机动车辆
□芯证编号为 的驾驶证(行驶证)
□其他物品:
因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扣留,由于案件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扣押期限至2025年08月15日。
特此
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日期: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