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送字〔2025〕第3303002100837903号
肖*坚,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330326********3636,于2025年06月11日10时20分,驾驶车牌号为浙CZ1G30的轻型栏板货车在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前路段,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依法作出温公(交)行罚决字〔2025〕第33030021008379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公告送达。限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63720766 联系人:徐警官、杨警官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北路343号
平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