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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港驾校浙C7331教练车违规行为的通报
日期:2014-04-1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各驾校:

  2014年3月29日上午,东港驾校浙C7331学的教练车学员李*旺在潘桥考场参加科目三智能化考试起步项目时,该车教练员潘*平擅自进入待考区,在考试车外打手势指挥学员李*旺考试。经调查,该教练员对自己在候考区指挥学员李*旺考试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为严肃考场纪律,确保驾驶人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公安部123部令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车管所考试中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及要求:

  一、取消学员李*旺科目三考试成绩。

  二、对教练车浙C7331学停止报考申请15天,时间从违规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责令东港驾校深刻反思,做好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中心。

  以上通报,全市各驾校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教练员管理和教育,培养教练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车管所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