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月16日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至13日召开。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主要有7项,包括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事项。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选举办法(草案);听取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决定任命贾焕翔为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魏学勋为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朱云华为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副主任黄德康、王小同、潘孝政、李步鸣,秘书长蔡晓真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月16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1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温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温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温州市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温州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及其他事项。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杜长洲辞去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补选陈应许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瓯海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金红宣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姜景峰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李天伟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平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选马永良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温州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补选张道义、潘学军、潘长乐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军91765部队军人代表大会补选倪永峰、徐丽敏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
黄旭堂、陈嫦娇、盛秋平、王中毅、雷林、吴国灿、许丹芬调离本行政区域,杜长洲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陈应许、金红宣、姜景峰、李天伟、马永良、张道义、潘学军、潘长乐、倪永峰、徐丽敏等10人的代表选举符合法律规定,其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6名,现实有代表548名,缺额8名。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5号
2015年1月16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贾焕翔为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学勋为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朱云华为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朱云华的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6号
2015年1月16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晔、戎小平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德通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惠中、徐文彪、俞震南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