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点河道生态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3月20日正式颁布实施,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河道生态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我市从2012年起正式开展河道生态建设,三年来,全市累计完成河道整治达1097公里,河道生态建设结合滨水公园、滨水绿地、滨河慢行系统的建设,融行洪排涝、灌溉引水、美化绿化、文化休闲于一体。在此基础上,市水利局对试行的技术导则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了植物技术、增殖放流、微生物干预技术等生态环境技术和文化景观等建设内容,形成了《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
据介绍,新颁布的技术导则更加体现因地制宜,尊重自然的原则。强调河道整治与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注重了生态治河理念,并将传统单一防洪减灾的社会功能与多种社会服务与生态服务功能相结合,实现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三水”治河目标。
技术导则对实际问题进行了分类指导:在河岸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不采取工程措施,对河边已有的树木、植被予以保护,尤其是要重视河、湖体系平时的养生调理。对于淤积河段进行清淤、除障处理,宜采取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通过生物增殖放流技术、人工水草技术、微生物技术,提高河道水质。在亲水平台建设方面,要求融水文化建设于河道生态建设工程中,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人文历史、风俗民情,彰显水文化。
市治水办和市质监局也于3月20日联合发布了《温州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内容涉及环保、水利、城镇建设、化工、电力等30多个行业,主要解决治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不统一的情况。明确我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是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外标准全面收集,并按照相关标准的内在联系分八大门类编排,形成一个标准的有机体系。
“两河”整治长效管理难,针对这一问题,即将出台的《温州市河道整治及长效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责任追究形式及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以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当前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