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温州市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即日启动。
我市当前火灾隐患集中的省级、市级挂牌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是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为主,着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委市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抽调12个市级部门人员组成实体化运作的办公室开展集中办公。各地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进行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内容包括:电气线路是否已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已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火灾隐患。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有无做到人厂分离,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等防火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中小企业主要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是否存放使用危化品情况,逃生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行动中,除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外,还要严肃督导检查问责。市委、市政府领导按照“挂钩联系、分片负责”的原则,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人大、市政协要成立专项督查视察组对各地任务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排摸整治不到位以及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地区和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十个一律”有关规定详见本报3版)启动问责,做到问责前移。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所属乡镇(街道)、下属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周督导、检查、通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据了解,此次消防“双月”攻坚行动共分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阶段:6月23日前各地制定攻坚行动方案;7月10日前各地排查摸底工作全部到位,建立工作台账;8月20日,各地必须要完成整治工作。行动结束后5日内,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报市整治办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并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