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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
日期:2016-10-05 10:33 浏览次数:1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吕进科 字号:[ ]

  酝酿多时的《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日前公布,这一《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温州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将可以通过方案设计竞选的方式进行。该意见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方案设计竞选,是指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对设计团队有特殊要求等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在前期研究、概念性方案设计、实施性方案设计等阶段,对符合本意见所确定条件的参选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并确定合同条件的方式。

  哪些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采用方案设计竞选?按照该《意见》的规定,温州市区范围内的大型交通枢纽、城市地标性建筑等重要项目,城市快速路、重大桥隧工程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区域内的城市设计和重大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方案设计竞选的重大建设项目,这些情形适用于采用方案设计竞选。同时,鼓励民间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方案也采用设计竞选的方式确定。

  该实施意见的亮点是方案设计竞选的“门槛”比较高,要求参加方案竞选的设计单位应适合项目特点、设计团队应由省级或以上设计大师领衔负责,或设计团队由国外设计大师领衔负责,且参选单位不少于三家。

  业内人士介绍,现在很多城市都要求对城市重大项目进行方案设计竞选或者比选,特别是有国内外设计大师领衔,可以提高温州城市重大项目的设计水平,提升温州的城市品位。

  在方案评审过程中,要求组织竞选单位应组建评审专家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技术特别复杂或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从资深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必要时可邀请外地或境外资深专家参加评审。评审专家组的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不应少于9人。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加设计竞选,也不得与参选单位有利害关系。

  对于特别重大项目或地标性工程项目,可采取多个阶段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择优推荐3个(含)以上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组织竞选单位重新对优化设计方案组织评审,产生2个(含)以上推荐中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