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日前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扎实有力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年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
去年我市全面开展基层党建攻坚年,解决了村干部坐班值班、“四项保障”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今年将紧盯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年和“双整”工作目标,继续强力推进,推动我市基层党建实现“大变样”。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姚高员在会上作工作部署,亮出“作战图”,动员大家打赢基层党建这场翻身仗。
作战目标
实现以下两方面目标
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年>>>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六提升六加强”: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明显提升,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统一领导和对群众影响力凝聚力进一步加强;2.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提升,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3.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向心力战斗力明显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4.村级组织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现有制度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5.农村党员队伍活力明显提升,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6.基层组织建设“四项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强。
“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两年,全市培育示范村约300个、行政村基本通过达标验收,基本实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2016年底前,培育约200个示范村,85%的行政村通过达标验收、75%的乡镇(街道)实现“整乡推进”。
作战方式
开展“示范、达标、整转”三大行动
示范行动>>>
开展“十村样板、百村示范”创建活动,按“每县至少培育1个样板村,各乡镇(街道)至少打造2个示范村”要求,挖掘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全面推行“党建联盟”,发挥“强带弱、点带面”作用,提升区域党建整体水平。
达标行动>>>
3月,全面调查摸底,逐村对标检查,找准问题,制订清单、对标整改。4-9月,乡镇(街道)对各村查漏补缺,使每个村在原基础上都有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实行申报验收制度。
整转行动>>>
4-11月,根据达标检查情况,确定换届重点难点村和新一轮软弱落后村,推行“1个乡镇领导+1个驻村攻坚组”责任捆绑模式,综合采取思想教育、组织整顿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顿转化。
作战重点
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增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引领力、增强农村党员队伍服务力、增强基层基础保障力,向“12项重点任务”集中发力。其中主要有——
挺起乡镇“龙头”>>>
抓住乡镇换届契机,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和组织干事。8月前,乡镇(街道)干部“两个20%”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制度约束>>>
严格执行村干部值班坐班、“五议两公开”“一单两制”“三务公开”、“三会一课”、印章管理等制度。加强检查,严格问责,村级制度缺位、村干部就要让位。
抓好村级集体经济>>>
4月底前,乡镇(街道)制定“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1年实现400个以上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得到转化;1500人以上的村有40%以上,基本达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经营性年收入5万元以上。
从严管理村支书>>>
3月底前,各地制定完善村主职干部和班子成员履职清单及考核细则。
4月底前,各地全面推行村干部言行“负面清单”,全面建立不适任村干部退出机制。
培育村后备干部>>>
乡镇(街道)对本地优秀人才资源开展全面筛查,根据村级组织换届需要和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现状,梳理确定一批优秀村级后备人才,加强压担培养。
把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有志于回报家乡的在外创业能人,作为后备人才重点培养。
村第一书记工作>>>
4月,市县下派村第一书记的领办项目向全体村民公示,并抓紧实施。4月底前,市县下派村第一书记要走遍所驻村农户。
“红色细胞工程”>>>
4月底前,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以村为单位划分网格,各网格都有党员领衔、每个无职党员都设岗定责。
抓好农村党员队伍>>>
3月底前,全面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锋行”活动。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日活动制度,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底线”,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深入实施“四进四查”“失联党员归队”“流动党员风筝引线”三大行动。
“红色基金”建设>>>
6月前,县乡两级建立“红色基金”,制定规范管理办法,发挥“红色基金”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关爱、帮扶及表彰奖励等作用。
“红色阵地”建设>>>
年底前,确保2000人以上行政村全部建成村民中心、85%以上村民中心标志标识全覆盖。
实行村民中心星级管理办法。落实村民中心活动清单和服务清单等服务机制。
加强“四项保障”>>>
3月底前,县乡将“四项保障”特别是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运转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标准足额发放到位。
严肃追责
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年中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视情追责。
弄虚作假,工作用心不够、把关不严,排查、整转等工作不准不实,造成辖区内基层党建工作出现较大或较多问题的,要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联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采取约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免职等组织措施,已调离岗位的也要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