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垟城市湿地公园南仙堤景观工程施工需求,经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申请,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南仙堤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自进场施工之日起,南仙路与原三垟大道交叉口部分(丹东村老垃圾中转站直圆底村老路区域),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
二、第二阶段:从2018年1月1日起,三垟湿地内部道路封闭改造,除内部车辆及行人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三、施工完毕后,南仙路道路功能恢复为原规划设计的湿地公园内景观道路,过往的车辆及行人请绕道通行。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