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各辖区大队勘查及交通管理需要,交警支队对以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增设、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敬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遵照标志、标线安全行车:
1、取消解放街纱帽河附近9个咪表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2、取消解放街第一桥路口北侧过街人行横道线。
3、取消解放街纱帽河路口北侧过街人行横道线。
4、取消解放街五马街路口南侧过街人行横道线。
5、取消飞霞南路新纺织路口过街人行横道线,并封闭中央隔离护栏。
6、增设高二路(新三路至高新技术产业园段)停车泊位。
7、浦东看守所门口道路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8、月乐西街与蛟凤北路交叉口北口导向车道调整,将左兼直调整为左转弯车道,右转调整为直兼右车道。
9、蛟凤北路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10、豪达路与康宏西路交叉口南、北口的导向车道调整,将右转车道调整为直兼右车道。
11、增设府前街仓桥路口申请式过街人行道横道灯。
12、增设人民中路莲花路口申请式过街人行道横道灯。
13、增设人民东路移动大楼门口申请式过街人行道横道灯。
14、增设人民东路中桥大楼门口申请式过街人行道横道灯。
15、增设人民西路妙果寺门口申请式过街人行道横道灯。
16、增设南浦路花环路口申请式过街人行道横道灯。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