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温州南站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温州南站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放或临时停车。
二、在温州南站平台南向北方向车道全线设置禁停区域;在温州南站平台北向南方向道路瓯海高架桥匝道至温州南站进站口处斑马线区段设置禁停区域;在温州南站进站口处斑马线至温州南站平台出口处道路设置即停即走区域;在工业路(宁波路至温州南站平台)、温州南站内部车辆通道、温州南站公交车辅道(瓯海大道辅路至温州南站平台路段)设置禁停区域。
三、在温州南站严管区域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四、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铁路交警支队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