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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一站式处理的通知
日期:2017-06-02 17:1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交警网 字号:[ ]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从2017年6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推出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一窗(站)式处理,即温州市登记的机动车,在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公安交警管辖区内的当事人无异议的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均可以在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缴款方式可以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指定网点缴纳或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另外,从6月1日起,市民也可以在温州交警网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平台或温州交警微信上,处理自己名下的车辆在省内高速、铁路、机场交通违法行为,缴款方式可以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指定网点缴纳或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