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在抗台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共御灾害,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夺取抗台防汛救灾的全面胜利。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守土有责、严守阵地,在抗台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充分检验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特别是要把抗台防汛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紧急任务来抓,健全完善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和灾情险情报告制度。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要求,严密监控、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及时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及时组织抗台抢险救灾。
《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扛起责任、靠前指挥,严守工作纪律,在抗台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入抗台防汛救灾第一线,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受灾群众最集中的地方、救灾困难最大的地方去,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基层党组织书记、农村第一书记要以身作则,与广大党员并肩战斗,带领群众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准备。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守在最险处。要深入推进“红色细胞工程”,通过组织“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全力以赴投入抗台防汛救灾斗争。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抗台防汛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要在抗台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领导干部在抗台防汛救灾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担当不够、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要通过拨付党费、启动“红色基金”、发动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为抗台防汛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贡献力量。(记者 姜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