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车架号拓印膜;
4、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电子委托书。
5、变更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属免检车辆的除外)。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机动车查验区预录信息并查验车辆;
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
第三步: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步:到发放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收费标准
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收费标准:浙财综字[2006]114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更换发动机及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登记规定》。4、《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