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切实消除珊溪水库、泽雅水库等水源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道路安全监管暂行规定》,决定对部分水源地路段采取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G322国道(24KM至44KM)途经珊溪水库一级饮用水保护区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相关车辆可绕道一花线、青岱线、文平公路行驶,具体绕行线路为瑞安飞云镇—仙降镇—马屿镇G322国道K24乙甲路口(危险品运输车分流绕行路口)—老56省道(一花线)—S230省道(青岱线瑞安至平阳段)—文平公路(水头环城路-占山线-梅下线-灵溪线)—文成县峃口大桥(危险品运输车分流绕行路口)。
三、泽雅水库周边石林环线(39KM+770M至46KM)、瓯湖线(21KM+820M至29KM+880M)、环库线(0 KM至5 KM)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四、违法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