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原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领取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审验回执。
收费标准
无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申请人在延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办理。
3、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