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机动车驾驶证延期审验、换证、身体条件证明
日期:2018-08-10 09:3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原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领取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审验回执。

收费标准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申请人在延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办理。

3、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