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入出境身份证件原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为三个月以下的有效签证);
3、有效期内境外正式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
4、参加有组织的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核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审核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也可现场拍摄)。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安全教育室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2、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3、对申请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理完毕后再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