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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日期:2018-08-10 09:4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入出境身份证件原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为三个月以下的有效签证);

3、有效期内境外正式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

4、参加有组织的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核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审核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也可现场拍摄)。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安全教育室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2、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3、对申请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理完毕后再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