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日期:2018-08-10 09:4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xls》;2、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入出境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下的有效签证或成都出入境签发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下的居留许可);4、有效期内境外正式驾驶证原件、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需提供翻译件;5、参加有组织的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核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审核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7、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二步:到安全教育室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办事时间

工作日:夏季(7月至9月):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至6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星期六(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2、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3、对申请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理完毕后再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