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
8、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可通过温警在线或12123APP办理委托)。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第三步: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步:领取牌证。
收费标准
号牌工本费汽车号牌100元;货车号牌50元;摩托车号牌35元;
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每张
行驶证工本费10元每本
收费依据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7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原机动车所有人需保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请原机动车所有人确定其身份证号码及名称未发生过改变,如已改变,请先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后再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