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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
日期:2018-08-09 17:3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8、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三步:到缴费窗口缴纳相关费用;第四步:到发放牌证窗口领取牌证;第五步:到档案室领取档案。

收费标准

临时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5元每张

收费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73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夏季(7月至9月):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至6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星期六(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2、请确认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的请到市车管所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登记规定》。

表格下载

变更、备案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