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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日期:2018-08-09 17:4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机动车来历证明;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核查除外)

6、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联网核查除外)

7、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8、车架号拓印膜;

9、代理登记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电子委托书。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机动车查验区预录信息并查验车辆;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第三步: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第四步:到发放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收费标准

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

浙财综字[2006]114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登记规定》。4、《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