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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日期:2018-08-09 17:5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证;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也可现场拍摄)。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市车管所、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

第三步:领取驾驶证。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每本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财综字[2006]114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有效、完整、无因损毁造成信息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2、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先审验,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申请前核查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以及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4、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或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5、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满后(A、B类),方可申请转入换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