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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变更换证(变更联系方式)
日期:2018-08-09 17:5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

第三步:领取驾驶证。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每本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财综字[2006]114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变更联系方式的,无需换证);

2、向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办理的,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