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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毁坏换证
日期:2018-08-09 17:5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办事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原机动车驾驶证;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办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

第三步:领取驾驶证。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每本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财综字[2006]114号。

办事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8:30-12:00,14:30-18:00;冬令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其它说明

1、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