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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可以上正式牌照了 交警部门为你作权威解读
日期:2019-01-02 14:3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晚报 字号:[ ]

(民警在给电动自行车上牌)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

电动自行车可以上正式牌照了。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12月20日,该所非机分所核发了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截至昨天,已为数十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

昨天下午,记者在该所非机动车业务大厅看到,一名车主正在给一辆“绿佳牌”电动车办理上牌手续,车辆在审核通过后,民警为他办理了上牌手续,并在其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了号码为“温州0000099”电动自行车牌照。

记者看到,电动自行车牌照为黄底黑字,一车一块牌照,安装在车辆尾部。除市区牌照是“温州”加7个数字外,其他县(市、区)的电动自行车牌照则是各自的县(市、区)名称和数字,如永嘉县便是“永嘉”。

车管所民警介绍,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有利于管理,并且还能借此提高市民守法意识。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凡符合这一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可办理上牌。

目前,我市拥有各种电动车达240多万辆,但符合上牌标准的车辆是少之又少。按照过渡期管理办法,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三年后可继续使用。另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消费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销售点申请备案登记,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目前,电动自行车上牌还在试行当中,其中一些相关问题,交警部门还在逐一解决。另外,市区除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外,还有14家电动车销售网点可以直接办理上牌,其中鹿城5家、瓯海5家、龙湾和经开区各两家。

你可能关心的问题

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新国标实施过渡期的有关办法,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江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政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就市民所关心的问题,作以下权威解读:

一、哪些才属于电动自行车?

解读: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符合以下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如何认识新国标?

解读:新国标车必须具有3C证书,在浙江省销售需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公告》可在“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警民互动——电动车学习——公告目录库中查询。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浙江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上道路行驶。

三、上牌材料丢失了,该怎么办?

解读:给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若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丢失,需到销售商或生产企业获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四、超标电动车能否登记成蓝牌摩托车?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三年后能否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解读:超标电动车不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生产,要符合相关标准及通过3C认证,按照机动车要求上牌等才能上路使用。

五、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费用吗?

解读: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