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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468人被处罚 温州何以首罚斑马线“低头族”?
日期:2019-01-24 10:41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日报 字号:[ ]

“对不起,我下次肯定不会了!”1月23日,在温州市区前庄路口,因一名中年男子过斑马线低头玩手机,温州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陈鹏开出了10元罚单。截至当天下午4点,温州斑马线“低头族”被处罚总数已达468起,其中罚款119起,警告349起。

10天前(1月14日),温州针对斑马线“低头族”开出全国首张罚单,此举引起全国反响。据温州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这张罚单的网络阅读量超过了3亿。一张小小的罚单,为何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在“低头族”普遍的当下,此举又有什么现实意义?

怎么罚?

看是否影响个人安全和车辆通行

在1月23日的执法现场,陈鹏一直观察着每位路人。“那名中年男子在等红灯时,就一直玩手机,然后低头看着手机走过来。”陈鹏上前表明身份,说你过斑马线看手机对人身安全产生威胁,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处以罚款10元的处罚。

该男子很不好意思地把手机放进口袋。陈鹏将他的身份证号输入系统打单,罚单上有个二维码,只要用手机扫码即可缴纳罚款。“系统里分警告和罚款两个选项,选择的依据是违法情节的轻重。”陈鹏说,即使是警告,也是要录入系统,作为下一次处罚依据的。

情节轻重该如何界定?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徐志宏表示,“有人曾提出疑问,说低头多少时间够得上处罚?其实危急时刻可能发生,1秒也危险。因此,我们以影响个人安全和影响车辆通行作为处罚原则,不存在低头多长时间的硬性要求。”

据温州交警部门统计,真正被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的只占民警处理该类违法的40%左右,大部分仅口头教育。由于不影响安全,以下两种行为一般不处罚:一是瞬间低头的,口头教育了就行;二是过马路打电话,这不影响注意力,也不处罚。

为何罚?

“低头族”过马路“慢羊羊”

徐志宏说,近年来温州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司机礼让行人已成为自觉行为,“但出现了新的问题,车礼让了,人慢行了。当行人知道车不礼让要计分、罚款时,心里一放松脚步更慢了。更多的是低头族,给通行带来了很大影响,驾驶员反响强烈。”

由于没有处罚依据,温州交警部门只能通过宣传来劝导。2016年,斑马线旁边的护栏上都写上了“车让人,人快行”的牌子。在硬件设施上,交警部门专门研发了申请式过街红绿灯,将零散的行人集中在一起过马路,并通过声音催促行人快速过斑马线。“但还是有人慢悠悠的。”徐志宏说。

2018年,《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温州交警部门主动和温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对接,希望把行人“慢羊羊”纳入条例。在随后开展的问卷调查中,温州全市共有30余万人次参与。结果显示,过马路时玩手机、嬉戏打闹等行为高居“温州市民最不欢迎的不文明行为前8位”。

今年1月1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被列入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中,违反者将处以警告或10元罚款。

为什么温州首罚?

警务模式以民意为主导

温州人敢为人先,在斑马线治理问题上,这已经是第二次大胆创新。

2007年,温州在全国亮出了一道独特的文明风景线——全国首创的斑马线大拇指礼让手势,被正式确定为温州市交通辅助标志。

“这缘于接连发生的多起斑马线事故。”温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当时各地都在倡导礼让斑马线,但怎么做,没有一个抓手。温州交警部门把选择权交给了民意,公开征集斑马线礼让标志,一位市民设计的大拇指礼让手势脱颖而出。

“你礼让,我点赞!”市民过马路时竖起大拇指,上下摆动,给礼让的司机点个赞。这一手势很快风行全国,北京、上海、杭州等各大城市纷纷效仿。

多年来,针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温州交警部门主动担当,采取了“民意主导”的警务模式来促进问题的解决。该负责人表示,尤其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兴起后,温州交警部门面向旗下平台的620万粉丝进行问卷调查、流量分析,以此来促进措施的优化,“一月一热点,广泛征集民意。”

意义何在?

警示作用大于处罚本身

不仅在温州,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低头族”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2017年,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78.6%的受访者认为这一行为容易干扰到他人甚至对他人造成伤害。2017年10月,美国檀香山市立法规定,行人在过马路时不能看任何移动电子设备,包括电子游戏机、呼机、手提电脑和手机等,违反者罚款15美元至99美元不等。

“低头族”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重视,但罚款的效果又如何呢?“这几天低头看手机的人确实少了,看到交警就反应过来,放下手机。”陈鹏说,前期的宣传和处罚已经产生了效果,但如果交警不在,自觉性可能要大打折扣。徐志宏的观点是,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追求。“不可能都处罚到,关键在于入心入脑,全社会形成共识。”

“至少在立法上是一个重大突破。”浙江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对于低头族这一新生现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均未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该规定只是一个笼统的概括性规定。                       

陈一来认为,温州出台地方性法规并首罚“低头族”,是消除“低头族”现象的一次有益尝试。“希望温州的这个突破性法规,能做出一个示范,给全国性的‘低头族’现象降降温。”

这几天,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徐旭东也一直在关注事件进展。“有网友评论说,低头就几秒,可能就是人生的最后几秒。”徐旭东说,他自己有时到楼下吃饭,经常一路看手机,这个处罚也提醒了自己。“保护每个人生命权的动机值得肯定。”

“但可行性尚待商榷。执法的人力物力怎么保证?是不是‘低头族’,有没有影响车辆行人,怎么界定?”徐旭东说,杜绝斑马线低头族最终要靠自觉,“应该弱化处罚,强化宣传,以案例来起警示作用。”

温州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要求民警在处罚过程中加强教育,让每个民警成为宣传窗口。此外,温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也将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进社区等活动,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提高本地市民知晓率和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