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午,平阳鳌江镇火车站大道与通莲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白色轿车右侧车头凹陷,黑色轿车车头严重受损,前保险杠脱落,翼子板变形,车内安全气囊已弹出。
经了解,该路口为无信号灯指示路段,当天中午白色轿车驾驶员蔡某沿通莲路由西向东行驶,黑色轿车驾驶员吕某沿火车站大道由南向北行驶。两车交会,双方通过该路口时均未减速让行,随着“砰”的一声,两车猛烈相撞,并成90度放射状向左右两边拖行出去。场面甚是惊险。
事故造成白色轿车驾驶员蔡某以及乘客邵某轻微受伤。经认定,蔡某因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