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生车技“嚣张” S形走位飞上引擎盖
驾驶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但不少未满规定年龄的中学生为图方便,驾驶电动车上下学。日前,苍南县灵溪镇一名15周岁的学生小陈驾驶电动车时,不仅未佩戴头盔,还在马路上炫起车技,撞上了小轿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下午4时53分许,小陈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在江滨路上行驶,一路呈“S形”走位,跟在一辆小轿车后方。小陈经过江滨路公安局前时,不断左转右转,随后试图从左侧超过前方小轿车,结果被对向车道正常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撞飞。
事发地离学校不远,小陈被值班老师立即送往医院,经诊断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肩关节损伤,所幸未伤及性命。小轿车驾驶员洪某想起事发过程惊魂未定,称小陈突然从对向车辆后方蹿出,像飞过来一般,完全来不及躲开。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骑三轮车高架逆行 交警及时劝下老人
日前,瓯海大道高架浃底隧道附近,一名老人骑着三轮车上了高架,幸亏交警及时劝阻。
12月15日下午1时许,民警在主道浃底隧道内发现骑三轮车的老人,此时他逆向行驶在最右侧车道,过往车辆都变道避让,看着十分危险。民警立即上前阻止老人家逆行,引导着老人下了高架。
民警经询问得知,老人是为了抄近路骑着三轮车上了高架,完全没有意识到该行为有多危险。民警耐心地对老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上高架行驶的危险性,再三叮嘱老人不可再上高架。
大货半夜闯祸 撞伤百年榕树
12月15日23时30分左右,临近午夜,小南路居然突然堵了起来,原来一棵“盘踞”在该路段有几百年的古榕树受到撼动——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撞断了树枝。
事发地点在小南路双莲桥路段,路当中生长着一棵古榕大树,大树根部位置砌了一个花坛加以保护,路旁设置有3.4米的限高标志,过往车辆需从这棵树左右两边通行,而肇事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占用了一边车道,其他车辆只能从另一边排队通行,由此造成交通拥堵。
肇事司机系湖南籍姜师傅,他车上载着一批机械装备,因超过了限高,因而在运输到此地时撞击到古榕大树,在巨大的牵扯力的作用下,致使一根树枝折断。交警在现场看到靠近路面一侧的树皮已被撕了下来,“伤口”很新鲜,可见这棵历经风霜的古榕大树伤得不轻。
姜师傅对自己疏忽大意,未注意限高标志,造成撞树事故表示后悔,应承担事故的责任,遂当场向交警提出,自己要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交警告知姜某,他撞坏的古榕树有几百年的树龄,非同一般,一时无法快速处理。
由于这起单方事故造成古榕大树损害比较特殊,需经园林部门估损,方可进行下一步的保险理赔,交警便依法扣留了肇事车,按一般程序受理了事故。
女司机实线掉头 货车径直撞上来
12月18日中午,在龙湾区兴元路,余女士驾驶轿车掉头时撞上对向车道直行货车,说起事故经过,余女士十分郁闷。
余女士表示,自己在掉头时已仔细地观察了周边车况,见货车离自己还有段距离,以为能拐过去。不料在掉到一半时,她意识到货车并未礼让,于是就停车让对方先过去,哪知货车径直就撞了上来。
货车驾驶员则表示,自己已经踩了刹车了,但是因为雨天道路湿滑,车子一时无法刹住,自己又不敢随意打方向盘,所以只能撞了上去。
经判定,余女士实线违规掉头且未避让直行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忽视路口让行标志 越野车撞翻小货车
在日常行车过程中,我们通常在一些路口看到一个“让”字的提醒牌,但不少驾驶员在遇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时仍快速通过,致使事故多发。12月17日上午,乐清淡溪镇的万某就因无视提醒而导致事故。
事故现场位于淡溪镇陈坦村与佐溪村的一个十字路口,只见现场一辆白色越野车停在路口,右侧一辆小货车侧翻着。走近后发现越野车车头受损较重,而小货车右后轮基本变形。
据白色越野车驾驶员万某介绍,当车辆快行驶至事发路口时,坐在副驾驶室的父亲提醒他前方左侧有车辆,可他并未发现,也没有刹车,结果一头撞上了小货车,并将其撞翻。
民警称,本来该事故是货车未让右侧车辆先行负主要以上责任,但对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万某前行的路口有一个让行标志。“车辆在经过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让相交道路行驶的车辆先行。”
货车“分神”冲出路口 撞完半挂车撞面包车
12月18日上午10时50分许,海工大道金山路与海昌路路口发生了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的交通安全事故,事故导致一人受伤。
事发时,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黄某开车去送货,车辆途经事故现场时,因其一时分神,未注意观察路况,导致与一辆直行车辆发生碰撞,随后发生侧翻,同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发生刮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