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永嘉交警岩头中队在辖区仙清线查酒驾。民警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滕某满身酒气。但滕某坚称自己晚上没喝酒。民警对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值为98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滕某带到医院抽血化验。
经询问,滕某称自己晚上没喝酒,中午吃饭时喝了一些白酒和几杯红酒,以为休息了一个下午后酒气会散掉,晚上因去岩头镇有事,于是开着二轮摩托车上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
次日,滕某血液中检出乙醇为115mg/100ml,属醉驾。滕某因危险驾驶罪不仅要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还要被追究刑责。
民警提醒,“隔夜酒”“隔餐酒”的危害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