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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不慎殃及后方女骑士 出租车乘客和驾驶员担同责
日期:2019-03-01 10:4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都市报 字号:[ ]

2月25日上午,在市区温州大道发生一起出租车乘客开车门撞倒电动车的事故。

当天早上,郭女士骑电动车途经温州大道520号附近,前方出租车突然打开车门,郭女士来不及躲闪一头撞上,导致出租车门和电动车不同程度损毁,郭女士手部受伤流血。

事故随即引来周边居民的围观,大家指责出租车乘客开门不谨慎。乘客则辩解道,是出租车司机把车停在这里,又没提醒乘客观察后方车辆,应该由司机负责。

那么,此类交通事故的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呢?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营运车辆驾驶员靠边停车下客时需确保乘客安全,这是法定义务,且无论是从道路观察能力、专业知识还是风险防控能力,驾驶员都较乘客更强,而乘客下车时也需保证自身以及其他车辆安全。

经交警判定,在这起案件中,出租车司机违规停车且未及时提醒乘客,而乘客未提前观察车况随意开门,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乘客下车时,的哥应及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方车辆和行人,并要提醒乘客安全开门。同时乘客要提前观察侧后方行车,确认安全后再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