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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再次酒驾 人拘留证吊销
日期:2019-03-14 11:2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都市报 字号:[ ]

近日,洞头籍男子郑某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2018年8月6日晚他在临海市杜桥镇富南路506号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杜桥中队民警现场查获,2018年11月15日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期限是自2018年8月6日起至2019年2月5日止。

2019年1月21日晚,郑某与朋友在水心某酒店聚餐,他把酒当成了增进朋友感情的催化剂,不免又喝上了劲。酒足饭饱后,他把自己曾因酒驾被处罚过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殊不知此时再过10多天他的驾驶证暂扣期限就要到了。22日凌晨0点多,他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妻子陪嫁的一辆凯迪拉克轿车上路,当途经小南路与荷花路交叉口时遇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设卡拦车检查,民警发现他身上有酒气,当场对他做了呼气式酒精测试,吹出来结果是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而他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便依法扣留其车辆。

3月1日,郑某怀着对妻儿的愧疚来到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经办民警对这起较为复杂的交通违法案件展开了深入调查,最终查实郑某相关的违法事实,遂对其作出上述严厉的处罚。

当被送到拘留所时,郑某表示在20天失去人身自由的日子里,最希望妻子在拘留所接待日那天来看望他,并把随身携带的一包中华香烟扔进了垃圾桶,决心戒烟戒酒,痛改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