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时许,杨某在上班途中误撞消防栓,导致消防栓受损,水流喷射近半小时,水资源流失30余吨。
杨某说,事发当时其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沿经开区海棠路自西向东行驶。车辆行至海棠路211号路段准备右转弯时,因一时失神,撞倒了厂门口的消防栓。一时间,出水口水流上涌似“喷泉”,水柱最高超过2米,车祸现场变“喷泉”现场,陆路成“水路”,杨某看傻了眼。
由于杨某在行车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况导致事故发生造成水资源流失,依照相关规定,杨某需要承担全部的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