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州公安交警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专门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温州终生禁驾人员名单,15人上黑名单。
2019年第一季度,1291人被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有223人,5年内不得申领的有1044人,10年内不得申领的有9人,另有1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的15人中,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终生禁驾的为6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的则有9人。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已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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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将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