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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借分”还是“买分”都属于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驾驶证请勿借给他人记分
日期:2019-05-09 10:1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都市报 字号:[ ]

生活里,有不少驾驶员因为各种原因,会导致自己的驾驶证分数不够用。这时,有些人就想到从亲朋好友处“借分”,甚至是找“黄牛”买分。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仅是罚款,还会被行政拘留。

买分卖分双方都被拘留

近日,李某到交警窗口处理一条记6分的超速违法记录,工作人员在处理时发现车辆违法取证照片上的驾驶员并不是李某。窗口工作人员对李某起了疑心,仔细询问了李某与车主的关系及当时车辆的违法情况。

李某自称是车主的男朋友,车辆违法确实是自己驾车造成的。对于李某的言论,窗口民警高度怀疑其真实性。随后,民警仔细核查了该车辆当天动态信息,发现当天该车驾驶人并不是李某。核查之后民警郑重地和李某说明了如果假冒他人接受处理车辆违法行为以及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都是违法行为,都将面临行政处罚。面对民警的说明,李某仍坚持当时是自己驾车,车上的违法行为是自己所为。民警怀疑其存在违法买分卖分的嫌疑,于是,对李某进行了控制与调查。

后经民警询问,李某承认了自己卖分的行为,同时通过其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核查发现,买分的驾驶人张某此时也在中队外等候。民警立即将买分的车主张某抓获,随后两人均被移交至辖区派出所。经调查,张某由于驾驶证分数不够,其朋友看到李某在朋友圈发的代销分广告,便将李某介绍给张某,双方谈妥以600元的价格顶替张某处理车上的一条违法行为。最终,李某、张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项,李某、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友情出借驾驶证记分被拘留

不久前,熊某因为自己驾驶证分数很快就要记满12分,于是想到了让外甥梁某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帮他处理。梁某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被窗口民警发现车辆违法取证照片上的驾驶员不是前来处理的梁某。

民警与工作人员郑重地与梁某说明了他人不允许顶替驾驶人处理车辆的违法行为。而梁某却一再强调自己是当时的驾驶人,一定要对车辆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随后民警仔细核查了该车辆当天动态信息,比对当事人照片,查实了梁某属于冒名顶替的行为,遂将其带到队内进一步调查询问。

经调查,梁某承认自己是顶替其舅舅熊某前来处理车辆的违法行为,而熊某也坐在窗口大厅里等候,民警立即将真正违法驾驶人熊某抓获,并对熊某进行询问,熊某称自己驾驶证分数不多了,没有办法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便指使外甥梁某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帮他处理,随后民警将两人移交辖区派出所。

最终,驾驶员梁某、车主熊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买卖分数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对于“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希望广大群众切莫触碰“高压线”。尤其是广大驾驶员,日常行车一定要遵纪守法,同时对于自己驾车时违法行为,一定要主动接受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由他人冒名顶替代为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用他人驾照代记分,不管是“借分”还是“买分”,或者是做“黄牛”、“中介”,以及亲朋好友间“借分”,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