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桥墩中队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驾驶员和其朋友竟抢着“认罪”。
当天凌晨1时许,交警在龙港镇人民路路段设卡查处酒驾。一辆三轮电动货车途经卡点,交警发现驾驶座上坐着两名男子,两人都抓着车把手,并抢着说自己是驾驶员。交警分别对两人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王某结果为50mg/100ml,陈某结果为110mg/100ml。
由于陈某坐在车辆的刹车位置,交警认定他才是驾驶员,便将其带去医院抽血。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陈某交代,当晚他与王某在龙港一家KTV喝酒,酒局结束后载着王某开车回家。王某喝得少,担心陈某打错方向,就建议帮忙控制方向。被交警查获时,陈某主动承认喝了酒,谁知王某出于义气也抢着承认。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